引用
引用第312樓骑马的步兵於2025-04-06 12:46發表的 :
在下求助一个令人十分头疼的问题: 内容有点多,不知道大家看得懂不, 内容都是听堂妹父母讲的整理的。
有个堂妹和他老公最近闹离婚, ..
稍等一下,大佬。有些话,我得说在前面。我来社区也是比较庸俗,为了找乐儿的。立的人设是不懂装懂、人云亦云。能力一般、水平有限,不真的接受挂号。真有问题也不一定能帮得上忙,都是我就那么一说,你就那么一听,咱们哪说哪了。
一个想法,不一定对。先复习一条常识。
婚姻是一种财务制度。它不是自发形成的,是被发明出来。其作用是,维护婚姻参与各方的利益。
坦率地讲,
只能相信法律时,法律是没用的。在法律的保护之下,法只能尽可能去想办法保护大家不至于随随便便就人财两空。法律保证不了谁对谁必须忠诚、绝不背叛。
因为私德问题是无法用法律来解决的,哪怕法律想,也做不到。这是客观规律,
不以任何人主观意志为转移。本来好端端的两口子,感情很好,好了几十年。可说不上什么时候、什么契机,这感情说不在,也就不在了。说背叛,也就背叛了,法律管不了。
科技在发展、社会在进步。人性的进化是极其缓慢的。
从前车马慢,生产力受限,男人们十岁出头就娶媳妇,三十多岁就抱孙子,这都很常见。活到六十岁,要是还没死,大家都害怕你成精,惦记着怎么才能把你给活埋了。那时候,人活一辈子,也就顶多认识几百人。具体有没有几百,主要也得看你们村有多大,有多少户。从这些户里头,找到同龄人就更少了,找到同龄适婚的异性,又少之又少。去掉几个瞎眼、瘸腿的,能不让你讨厌的,其实也屈指可数。想出轨都没太多线索,憋的那些文化人一编小黄文,都是什么狐狸成精、女鬼阴缘之类的。现在不一样了。人与人之间的联系过于便捷,每天接触到的信息超出自身算力。好在文明程度大大提升,真要处心积虑把自己饿死,也不那么容易了。他们但凡有幸能看看今天的技术区,不是同学就是同事,不是寡妇就是怨妇,不是母狗就是亲戚乱伦,编起来素材宽多了。
划个重点。除非当事人主观上,强烈要求要离婚,请你们帮忙。否则,不要帮。
人就这样,真的,我遇见可多了。鼻青脸肿找到你这,梨花带雨呜呜哭,说对象怎么怎么不是人。你当真了,跟她一起把那个不在场的人臭骂一顿,她痛快了。过几天人家和好了,在被窝里跟对象起腻,说,前几天咱俩吵架的时候,那xxx骂你来着,还劝我跟你分手呢。
一家之言,姑妄听之。 片面之词,不足为信。一个被窝睡不出两种人,切记切记。虽然这说法不严谨,但管用。
你再怎么心疼你这亲属,你也得忍好了。大家都是平等的,没让你介入之前,你不要介入。那是人家的生活,是人家的选择。你要觉得人家糊涂,你要觉得人家等待被救赎,你就是妄人。亲戚不过就是大家投胎才认识的,跟同学差不多。有点缘分,不多。彼此间没有那么多责任和义务。这不是过去农村,种地、打架、抢水井、占祠堂的年代了,血缘关系对现代生活而言,作用没那么大。
大家过日子,还得遵守现代人的规矩,互相尊重彼此意愿、互不侵犯、互不干涉家庭、平等互利、和平共处。太多事情,其实都是多因一果,调查不够全面,不要轻易发言,更不要轻易出手。
只有一种情况,就是她铁了心要离婚,问你们怎么才能更大程度保存收益、让对方扩大经济损失。
一,劝她找个靠谱的、贵一点的、婚姻专业的离婚律师。不计成本,官司打到底。包括,查对方有没有重婚罪的证据,最好能送他坐牢2年以下的。也包括,审计财务状况,哪些是婚前财产,哪些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,对方哪些收益存在转移、隐匿的情况,对方哪些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,以及借款合约的真假,这都需要专业人员的专业技能。不是说你写个欠条就说有共同债务,钱跟谁借的,怎么借的,怎么给你的,转账记录呢,取款记录呢,对吧,真的假不了,作伪证是要负法律责任的。
二,一旦发现小三在财物方面有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,悄悄做事,固定证据,扎实严谨,要求对方返还财产,不给或者没有,就执行对方的房产、车子,让她上征信。她因为掺合情夫家的破事,惹自己一脑门子官司,这比什么都解恨。保不齐人家俩就首先反目成仇了,到时候敌人堡垒内部就不攻自破,你稳坐钓鱼台就能美滋滋解气。
三,哪朝哪代,要想好好过日子,也得有钱。不管离不离婚,你都得把经济账算清楚。多争取一处就是一处,
巧取胜于苦耕,从来如此。就算把全部财产、房产放到儿子手上,一样受制于儿子。只要房子、存款在儿子名下,儿子成年后也可以随意处置,抵押变卖。儿子长大也会恋爱,也会遇见精神小妹,或者小仙女什么的,照样要结婚,有自己家庭。如果遇人不淑,也会离婚,也没准被儿媳妇算计、洗房、稀释掉。所以无论男女,任何时候,钱都得自己有。爹有妈有都不如自己有,切记。
四、现任对象是不是可托付余生的人,这个是重大课题,考核要严。如果该当事人,寻求帮助就是想让大家「帮着说说他」,劝他回头好好过日子,你就趁早躲远点,没用。她好日子还在后头呢,不用急。但凡是沟通时,对方露出来一点类似「其实他平时对我也挺好的」这种措辞,你就趁早躲远点,没用。法律只能负责协调财产分配,保证不了他必须爱她。法律都管不了的事,咱们能管得了嘛,疯啦。
蠢即是恶。不要给蠢蛋预警潜在的危险,蠢蛋本身就是危险。总之吧,对每个人而言,都是一样的,大家不要为情所困,先把银两收好。能财色双收,那就幸福美满。要是对方跑路,咱们也别人财两空。生活还长着呢,不爱也没事,世界上好看的景色、好吃的东西、好玩的事情,多着呢。非得抱着什么「老娘死也得臭他们家一块地」这种想法,属实没必要。
恨本身就是爱的一体两面。爱上一个人,只要条件没有大的变化,靠惯性,也能一口气爱好多年。但恨不行,恨需要每天反复鞭策自己,才能咬牙坚持下去。所以某种程度上说,恨比爱,情谊更浓。
你作为外人,更要看清。
尤其是,「别拿自己不当外人。」